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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临潭县新城镇成芳食品门市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3021MA71YQM820
法定代表人:马成芳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潭)市监罚字﹝2023﹞55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按规定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处罚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二、八、十、十三项以及第是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卡)部门吊销登记证(卡)。”的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04
处罚有效期:2024-01-04
公示截止期:2027-01-04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23021MB18098565
数据来源单位: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23021MB1809856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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