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与市场发展的重要土壤,其“土质”优劣直接关乎市场活力与经济发展动力。我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致力于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妥善、实质性化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近日,舟曲法院在诉前通过电话协调沟通的方式,成功帮助企业收回一百万元欠款,避免了案件进入审判执行程序,实现了企业诉讼零成本、司法服务零距离,减轻了企业诉累,破解了企业回款难题,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法官,被告欠我们公司的100万元全部打过来了!”11月12日,一通电话打到了民一庭办公室。还没等办案人员开口,电话那头便传来一阵真挚的感谢声:“太感谢你们了,我们都没到法院,也没花一分钱,就把我们几年都没要回来的钱要回来了,真的太感谢了。”
事情要从2020年说起。原告是一家经营相关设备器材及文化办公用品的公司。2020年,该公司中标了被告某医疗部门及下属机构的“设备采购”项目,金额为一千一百万元。中标后,原告与被告签署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向被告供应了设备。设备供应完成后,被告在原告出具的《设备完成安装确认书》上签字确认。这本应是一次愉快的合作,新设备能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服务,原告也能获得一定利润,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良好基础。然而,事与愿违,被告在支付了一千万元货款后,剩余的一百万元货款迟迟未能支付到位。在原告与被告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便通过互联网将一纸诉状提交至人民法院。
为尽快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迅速查看案件材料,梳理案情,总结争议焦点。考虑到本案法律关系明确,争议焦点清晰,承办法官本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以及涉企纠纷快速办理的原则,决定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沟通,发现各方当事人心理反差较大,于是承办法官将“调解室”搬到了手机上。通过电话沟通,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经营现状的基础上,向双方阐明相关法律法规,从有利于涉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从法理和情理上劝解双方考虑实际情况互谅互让、加强合作、共谋发展。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剩余一百万元货款全部结清,双方表示今后有机会还可以继续合作。至此,该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涉及企业及相关部门,标的额较大。承办法官对涉企案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在充分研判案情后,以高效为企业纾困解纷为目标,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让企业纠纷得以快速解决、高效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企业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效与快捷奠定了基础。
在涉企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应尽可能从当前和长远的角度出发,以互谅互让为原则消解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化解积聚矛盾。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风向标”,舟曲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妥善、实质化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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