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企业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将一面印有“心系企业办实事,依法办案解纠纷”的锦旗送至临潭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字里行间流露着对法官高效办案、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的认可和感谢。“法院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把我的损失降到最低,把几位原告的利益调到最高,最后案结事了,我由衷地表示感谢。”企业负责人黄某某这样说。
为了给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缩短涉企案件办理周期,降低涉企案件诉讼成本的原则,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六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组织双方核对财产损坏程度以及赔偿金额,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换位思考。通过“背对背”“面对面”方式的多轮调解沟通,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六起财产损害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被告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
群众和企业的事均无小事,双方的利益都要保护。一面锦旗既是感谢,也是肯定和鼓励。今后,临潭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使命,努力引导干警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围绕营商环境”的理念,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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