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河县人民法院积极履行职责
高效妥善处理了一起
因房屋租赁期届满但押金未退还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
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履行
有力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本次案件中,租户与房东在租赁期满后就押金退还问题产生分歧。租户按约履行了租赁协议中的各项义务,但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故诉至法院。
本院受理该案件后,迅速组织专业审判团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查。审判人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梳理案件细节,仔细聆听双方诉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为原、被告释法明理,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劝解,以法理教育、以情理感化、以事理说服,详细阐明了其在租赁关系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最终,通过法官积极调解,被告房东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租户押金,双方达成和解,并且当庭履行。至此,该房屋租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夏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
“能调则调、当调尽调、调判结合”的原则
以“有呼必应、如我在诉”的理念
努力推动矛盾纠纷
实质性化解、及时化解、就地化解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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