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近日,迭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处理一起涉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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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原告靳某与被告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生效后,因被告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靳某于2024年8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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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车辆登记部门等部门发出查询通知,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后被执行人向承办法官申请,请求解除其公司基本户的冻结,以维持公司正常运转,并保证其它账户后续有资金入账,可以扣划。承办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为企业,基本账户被冻结势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相悖。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遂对其公司的基本账户予以解除冻结,使公司先得以正常经营运转。两个月后,五十万余元案款均执行到位,并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发放,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今后,迭部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适用"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执行措施,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同时达到案结事了,尽可能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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